【导语】:内地居民因私往来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旅游、探亲、从事商务、培训、就业等非公务活动,向户口所在地的市、县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。凭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有效签注前往。
首次办理《港澳通行证》,必须由你本人亲自前往你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,这是不能委托他人代办的,也不以异地办理的。
需要携带的资料:
1、身份证原本及复印件;
2、相片(必须在公安局指定的照相馆拍照才效,你也可以在出入境办证大厅即时拍照)。
以上复印件为A4规格。
办理费用:工本费100元,签注1次有效20元(选择2次有效则40元),邮费、拍照另计(大概50元左右)。
办理时限:首次办理,需要15个工作日。
办理《港澳通行证》的基本程序:
1、如果没有预备相片,首先要在出入境办证大厅排队拍照(拍好之后记得拿拍照的回执);
2、排队轮号;
3、轮到之后,填写《内地居民往来港澳申批表》,贴上带有条形码的那张相片;
4、提交身份证,提交相片;
5、交验复印件、
6、交费;
7、办理基本完成,拿回执(一定要记得拿回执)。